主機租用合約
- 阿腸網頁設計為提供虛擬主機租賃寄存服務供應者,以下簡稱為甲方。
- 承租者付費享有阿腸網頁設計工作室所提供虛擬主機服務,以下簡稱為乙方。
使用規則
乙方按照甲方所擬訂之各個主機方案可獲得不同等級之資源分配與使用權利。
- 乙方若對於甲方所提供之各個方案內容有意見或疑問時,可向甲方提出個別彈性調整以配合個人所須,甲方將針酌個別情形做考量並保留最終之核准權。
- cPanel或經濟型客戶空間和流量的使用認定,計算和最後且唯一依歸以AWStats或Webalizer統計軟體為準,空間和流量上的計算,每1G以1,000Mb計算。
- 全代管客戶方案以每日瀏覽頁次計算,則以Google Analytics為準。
- 有鑑於網路資源有限(線路頻寬和硬體資源)及公平使用起見,當乙方在該月份使用量(儲存空間或傳輸量)已超過其本身方案所應有額度時,必須對於所超出部份另行繳付額外費用,或添加選購項目,或方案升級以加大實際使用所須。
- 甲方應自乙方承租日起持續並毫不間斷地提供相關服務予乙方,直至乙方向甲方提出終止服務為止,惟當遇上天災,人禍,或任何無法抗拒之外力因素,而導致甲方暫時無法提供正常服務時將不在此限。乙方因此所造成之損失,甲方將無須負責。
- 主機內網頁、圖片及任何資料,甲方應全力保存不讓其遺失,但甲方不保證備份資料的百分之百完整,乙方需自行隨時備份,甲方不負任何資料保存責任 。
同意條款
- 乙方之網站內容為乙方一己所擁有,與甲方本身之服務無關。
- 乙方應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不得具有入侵網際網路上任何系統之意圖或行為。
- 乙方應遵守電信法規、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國際慣例使用等規定,若有違反者,乙方須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 乙方在未經甲方授權或同意下,不得販售、轉售、轉讓甲方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或資源。
-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所提供之服務從事違反公共秩序,違反善良風俗,或任何違法之行為。
- 乙方不得破壞或任意干擾網際網路上之各項服務。
- 乙方不得在網際網路上任意發送未經對方授權接收之電子郵件或任何訊息函件。
- 乙方不得濫發廣告信、會員電子報,違者其網站將立即被停機。
- 乙方不得透過甲方之空間上張貼影片,或張貼任何影音格式之檔案。違者將立即停機。
- 有關甲方網路、軟體升級或其他異動,包含但不限於軟體更新、硬體及服務提供者的變動,造成乙方存放於甲方伺服器之檔案異動、遺失或損毀,甲方一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或補償損失,乙方需自行承擔。
- 甲方因任何因素造成軟硬體設備故障需要維修或需要遷移客戶的服務主機時,甲方有權暫停提供主機服務,乙方不得有異議或要求損失賠償。
- 甲方得基於服務安全與穩定考量,保留隨時停止提供乙方服務的權利,惟需十四天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乙方並按比例退還未使用服務之費用,其餘一律不負任何賠償或補 償責任。
- 乙方若違反本使用條款之任何一項者,甲方得隨時終止對乙方之所有服務,並且不給予退費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 乙方與甲方共同約定使用本使用條款,並受之約束,若雙方發生任何的爭議與糾紛需訴司法解決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 甲方將保留隨時更新或變動上述各條款之權利,乙方應隨時注意條款內容網頁。
退費規則
- 如果您已執行「開始使用服務」,則恕不退款 (若尚未執行,且符合交易日 30 天內取消資格則可申請退款)。
- 承上,若符合退費申請資格,退款金額將會扣除網域名稱註冊費、SSL憑證服務購買費、轉帳費(三十元)、人事服務成本(新台幣三百元)、網站搬家 / 架設 / 優化服務費用(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主機(圖床)使用超出流量等雜項支出,甲乙雙方不得異議。
- 乙方網站退費以月為單位計算,不滿一個月則以一個月計算。
- 乙方網站如果是委託甲方轉移資料方能使用(例如從痞客邦、天空、Blogger等不同軟體轉換為WordPress),中途終止合約不得要求退費。
- 乙方網站如果是使用全代管方案,中途終止合約不得要求任何退費。
- 乙方網站如果是遭駭客入侵或攻擊,中途終止合約不得要求任何退費。
- SSL憑證服務購買因為牽扯到經銷商權限,於終止合約後並無法要求任何退費和所有權轉移。
- 甲方應於乙方結清尾款一日內將網站資料交予乙方,如乙方於網站到期後三日內都不回應和收取檔案,甲方將清除所有乙方網站資料不做任何保存,乙方不得作任何求償。
- 乙方交接檔案如有遇到任何問題,應於收取到檔案時立即做確認,如合作終止後才發現任何檔案有問題,甲方並不負責任何還原義務和責任。
軟體版權
- 使用阿腸獨立開發免費版型的版型所有權為甲方所擁有,如果乙方日後不再續約要備份版型必須得到甲方允許,凡是網站上有標明「目前僅開放阿腸主機客戶免費使用」的免費版型皆不能獨自備份帶離。
- 甲方有收費幫乙方修改免費版型,費用只是協主乙方可以有符合乙方網頁美觀上的需求,如果乙方日後不再續約不再續約要備份版型,需補齊甲方平日接案設計費用價差。
- 所有甲方自行研發並免費提供的部落格手機板、部落格外掛等服務所有權為甲方所擁有,如果乙方日後不再續約不得要求備份帶離。
資料備份
- 甲方於每日上午二點、上午十一點、下午七點將乙方資料於異機,留存七日內不同時間點資料共七份,異地備份資料一份
- 甲方備份予乙方之網站資料,乙方應於合約到期前核對備份資料是否有誤,如合約到期後方發現備份資料有誤,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 日後乙方搬家需要網站備份資料(全代管服務),甲方有義務提供予乙方。
- 乙方索取的檔案資料備份會於工作日提供,例假日僅協助網站異常或無法連線等緊急服務事態。
- 甲方只保證備份資料之完整性,並不負責備份資料是否可以於其他主機上面正確運作。
- 日後乙方終止合約,網址如果是由甲方協助購買,網址所有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應該協助將網址轉讓給乙方,不得另外收取其他額外費用。
聯繫資訊
- 乙方有責任維護個人資料正確性,一旦本服務中止前能讓甲方可以與乙方取得聯繫。
- 乙方使用本服務時到期前甲方會依照乙方所留下的聯絡資訊聯絡乙方(臉書、電子郵件、電話簡訊),若超過合約期限仍聯絡不到乙方,甲方將不會幫乙方留存任何備份資料。
-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49-2條:
經營者應核對及登錄其用戶之資料,經載入經營者之系統資料檔存查後始得開通,並至少保存至服務契約終止後一年;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經營者應提供之。
前項用戶之資料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國民身分證外之其他足資辨認身分之證明文件證號、地址及所指配號碼等資料。
前項證件號碼,於外國人申請時,指護照號碼及護照外之其他足資辨認身分之證明文件證號;於法人申請時,指公司登記統一編號及代表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保密條款
- 所有網站數據資料非經乙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交付、告知、移轉或以任何方式洩漏第三人或對外發表,亦不得為第三人所利用或使用之,離職後亦同。
- 甲方只可個人分析乙方網站數據資料,作為所有客戶網站精進依據,但只得做為統計或特殊個案分析,不得公佈足以讓他人識別出乙方之資料。
- 若乙方網站程式委託甲方撰寫,日後甲方如需要展示作品功能獲操作介面,甲方可以未經乙方同意展示乙方後台操作介面,但不得洩漏乙方操作介面以外各項數據資料。